【打击假冒侵权】关于市场出现假冒冠航品牌产品造成侵权的公告

2018-07-26 15:29:56 alex


近日,市场出现假冒冠航品牌的伪劣产品,欺骗客户、损害我司的正当权益,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专注数据通讯服务方案的提供商,物联网,智能应用网关,企业内网安全,企业无线AP,智能组网,MESH组网

 上图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商标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将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上次产品在其所属产品标签突出使用“冠航”字样,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严重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

     在此,我司郑重地向此产品(我们已经收集到大部分证据)所属方声明:“冠航”是依法颁发的注册商标,任何未经我司许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行为,依法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我司规劝贵司(个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立即停止已经进行或者试图进行的商标侵权行为,并就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如贵司(个人)在收到本函后七(7)个工作日内不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犯我司商标权的行为,我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向工商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贵司(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的,还将负刑事责任。


杭州冠航科技相关知识产权:


图片关键词

图片关键词

图片关键词



杭州冠航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